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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 支线工程OD体育(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人浏览

  OD体育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 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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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 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3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收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3〕第〔02588〕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该《中标通知书》确定华隧集团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主办方,其他为成员方)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JG2023-1520〕”的中标单位,承包内容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内容,中标价1,002,873.989万元,其中,华隧集团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为226,410.458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OD体育,该项目线座车站(含江府站),新建唐阁停车场,为全地下敷设线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前期工程、土建工程、车站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车辆基地工程、一般站点交通衔接工程;相关市政接驳工程;相关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管养、保护,主体工程引起的河涌改移、绿化迁移、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前期工作。该项目总工期1800日历天。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华隧集团承担该项目的工区四(黄夏中风井、黄夏中风井~夏茅区间、夏茅站、夏茅~白云大朗区间)、工区五(白云大朗站、出入场线盾构段、白云大朗~均禾区间、均禾站)施工任务工作并负责上述工区为招标人办理工程结算、计量支付与开具发票等施工管理工作。

  该工程正式合同尚未签订,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OD体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汝城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城能源公司”)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投资建设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A、B、C、D区各5.9MW和汝城县湘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厂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5.9MW,项目总投资12,742万元,含98.97万元流动资金。

  公司拟由汝城能源公司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投资建设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A、B、C、D区各5.9MW和汝城县湘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厂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5.9MW,项目总投资12,742万元,含98.97万元流动资金。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汝城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2,548.40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2,628.40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80万元)。汝城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上述项目于2022年12月15日分别取得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A区5.9MW养殖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汝发改备〔2022〕266号)、《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B区5.9MW养殖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汝发改备〔2022〕267号)、《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C区5.9MW养殖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汝发改备〔2022〕264号)、《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D区5.9MW养殖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汝发改备〔2022〕268号)、《汝城县湘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2.3MW养殖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汝发改备〔2022〕269号),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023年1月16日取得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汝城分公司《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意见函》(郴电汝分函〔2023〕6号),同意上述项目接入。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8.汝城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汝城能源公司聘请广州中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大坪镇鲁谭新村,场址西侧有武深高速和013县道,东侧有106国道,南侧有G0422通过。对外交通方便,适于项目建设。

  场址区域多年太阳水平辐照量为4639.1MJ/m2。综合来看,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具备一定的开发前景。

  2.项目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利用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厂房屋顶进行建设。周围未遮挡,无其他限制性因素,适合建设光伏电站。

  3.项目建筑物屋顶总面积约为19.5万m2,工程设计安装59982块标准功率55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预计光伏电站首年发电量3407.93万kWh,运行期25年内的年均上网电量为3178.42万kWh,首年未衰减利用小时数为1033h,25年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63.4h。场内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

  4.项目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动态投资12,643.03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832.37元;工程静态投资12,535.46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799.76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4%(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8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97年,财务评价可行OD体育。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77.8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OD体育,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陈鹏飞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所以董事陈鹏飞先生对议案一至二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在证监许可〔2022〕2993号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

  在申购当日,如本次发行的累计有效认购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若按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配售原则确定的发行股数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其中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前20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的70%的情况下,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OD体育。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出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账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需做相应更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事宜。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案》及修改后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汝城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投资建设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A、B、C、D区各5.9MW和汝城县湘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厂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5.9MW,项目总投资12,742万元,含98.97万元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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